近年來我國經濟高速增長,環境無法負荷隨之帶來的巨大壓力,造成霧霾、水污染、土壤重金屬含量超標等嚴重環境問題。改革開放以來,國家十分重視環境保護,并積極出臺相關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等法規。早在 80 年代初,國家就曾統一做過土壤環境普查,如今一直有延續的計劃和法規要求。在 2011 年我國出臺的“十二五”規劃中,在環境方面主要是以監控為主,包括農村及土壤監控。
國家環保“十三五”( 2016-2020 )規劃總體思路指出,“十二五”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已提前完成,“十三五”將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。在“十二五”期間環保部相繼發布《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即“氣十條”和《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即“水十條”后,預計在 2016 年編制并實施《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即“土十條”,協同推進污染預防、風險管理、治理修復三大舉措,預計投資規模可能超 10 萬億,按照“源頭嚴防、過程嚴管、后果嚴懲”的思路,積極開展耕地重金屬污染防治,力爭在 2020 年全國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得到遏制,土壤環境質量總體穩定,農用地土壤環境得到有效保護,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。
2005 年 4 月至 2013 年 12 月,我國開展了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,全國土壤環境狀況總體不容樂觀,總超標率高達 16.1 %,污染類型以無機型為主,有機型次之,復合型污染比重較小,無機污染物超標點位數占全部超標點位的 82.8% 。從污染分布情況看,鎘、汞、砷、鉛4種無機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現從西北到東南、從東北到西南方向逐漸升高的態勢。
土壤樣品相對水質來說,基體更為復雜,且不同地方的土壤成分差異比較大。一般土壤中一些常量、微量元素的含量相差 5-6 個數量級,如土壤、沉積物中含有大量 Si、Al、Na、K、Mg、Ca、Fe 和微量 As、Cd、Co 、Pb 、Cr 等元素。在土壤樣品測定中,樣品種類繁多,基體復雜,高 TDS ;測定元素種類多,濃度范圍寬從 ppb —%;物理干擾,電離干擾,光譜干擾嚴重;樣品量大;難以保障長期穩定性。
因此,土壤總量分析時,選用電感耦合等離子體原子發射光譜( ICP-OES )測定, 對儀器的軟硬件要求較高,既要保證的檢出能力,又要保證極寬的線性范圍,同時儀器需要具備較強的抗干擾能力(如 EIE ,高基質等等)和多種可選的背景矯正技術,更好的、自動的消除背景干擾和光譜干擾( IEC/FACT )。
土壤有效態測定時,采用 ( DTPA )浸提劑提取土壤中有效態 Zn、Mn、Fe、Cu ,提取液中不含大量的主基體且發射譜線豐富的 Fe ,幾乎不存在光譜干擾。但土壤樣品提取時采用大量的鹽,高 TDS ,采用垂直矩管的 ICP-OES ,它抗基質(基體)干擾能力增強,矩管壽命長,維護周期低。